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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纺织领域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时间:2023-12-18 09:12:00    来源:中国纺织工程学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95号)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纺织工程学会作为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可向中国科协提名本学科领域的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2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选2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2名。现将开展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和名额

(一)提名奖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渠道及名额我会将根据优中选优原则在限额内进行提名。

1.我会所属各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单位,各省级纺织工程学会可提名本学科领域或所在地区的三大奖候选项目2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选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名。

2.我会会士可提名本专业领域的三大奖候选项目1项。

二、候选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

2.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3.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4.三大奖候选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候选人选须为我会高级会员。

三、提名工作及材料要求

1.提名者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真正把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项目(人选)遴选出来。提名者须确保候选项目(人选)符合形式审查要求,且须确保该项目(人选)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提名,一经提名不接受撤回申请。

2.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候选项目(人选)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人选)一经提名,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通知》和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四、提名材料填报要求及时间节点

在学会提名、中国科协评审阶段,无需报送纸质材料,仅需按照“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要求于2023年12月20日17:00时前完成在线填报,等待评审结果。接到通知的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候选人)再按要求正式报送材料。因须评审与公示,未在上述规定截止时间内完成填报的一律不受理。

1.提名者先向学会申领“推荐码”,组织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候选人)在“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注册,在线填写提名书及附件材料(材料非涉密证明由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7:00时前。

2.学会组织评审产生正式拟提名项目(候选人),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再提名至中国科协。

3.通过中国科协评审的拟提名项目(人选)将被通知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工作手册要求进行网络填报并报送纸质版材料,纸质材料包括提名书和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其中纸质版提名书3套,原件1套(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2套。纸质版提名书包括封面、主件和附件,封面和主件应从提名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包含“正式版”水印),附件不需从提名系统中打印。封面、主件和附件应合订,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老师   舒老师

联系电话:(010)65917740,65011750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八里庄街道延静里中街3号主楼六层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学术处联系邮箱:ctesxueshuch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