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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建党九十周年《钱之光传》摘登(二十二)
时间:2015-02-04 21:22:44      
   

1955年9月,钱之光赴苏联考察,在乌兹别克留影。右二为钱之光。本报记者 徐国营 供图

 

 为解决纺织原料问题,钱之光在上世纪50年代后期就提出必须实行发展天然纤维与化学纤维同时并举的方针。1960年9月1日,中共中央在批转纺织部党组“关于纺织工业发展方针的请示报告”中指出,实行发展天然纤维与化学纤维同时并举的方针,是正确的、必要的,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天然纤维与化学纤维并举方针的提出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当时纺织工业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纺织生产赶不上市场需要,原料供应赶不上生产需要。过去,纺织工业的原料几乎全都是棉花、羊毛、麻、蚕丝等天然纤维,其中,棉花占的比重最大,但这些原料都受到粮食生产和自然条件的制约。

    第二,穿衣问题已成为当时国民经济中的一个突出问题。1954~1960年,全国人口增长了10%,而棉布产量只增长了4%。解决人民的穿衣问题,已经成为牵动上至中央下至家家户户的一件大事。

    第三,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一些发达国家先后研制成功了一系列适合纺织工业使用的化学纤维。这些化学纤维问世以后得到了迅猛发展。到1959年,全世界化学纤维产量已达308万吨,比1954年增长了172%。而同期棉花产量从697万吨增至1026万吨,仅增长47%,化学纤维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棉花。

    第四,纺织系统已为发展化学纤维工业打下了初步基础。

    钱之光借鉴工业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适时提出了发展天然纤维与化学纤维同时并举这一极具战略眼光的发展方针,对中国化纤工业在其后来半个世纪快速、持续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指导作用。

    早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初期,钱之光就对发展化学纤维问题作过认真的考虑,并对发展目标和具体步骤形成了初步设想:根据中国当时的资源状况和技术条件,发展化纤可以从粘胶纤维开始,以后条件具备时再发展合成纤维。钱之光当时的希望是:经过几个五年计划的建设,使中国化学纤维产量分阶段、有步骤地达到占纺织纤维总产量的1/4、1/3、直到1/2。

    化学纤维是化工产品,按理说发展化纤工业是化工系统的责任。但中国当时正在以建设重工业为中心,要保证156项重点工程;化工部门当时是以基础化工为主,主管的大行业多达13个,化学纤维排在最后,根本无力顾及。怎么办?钱之光认为,出于纺织工业发展的需要,我们自己可以及早为发展化学纤维做些准备工作。

    钱之光的这些考虑和设想,得到了纺织工业部党组同志的广泛赞同,1953年就向中央作了发展化学纤维工业的报告。1954年秋,部机关成立了化学纤维筹备小组,在钱之光设想的基础上着手勾画中国化纤工业的发展蓝图。当时首先抓了两项工作:一是把久已停产的两个老厂——丹东化纤厂和上海安乐人造丝厂进行恢复和改造;二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由纺织系统自行建设新厂。

    1955年9月,钱之光率领中国纺织工业代表团一行7人赴苏联考察了2个月。钱之光侧重考察了化纤工业,其中包括粘胶纤维、醋酸纤维、锦纶等生产厂。他特别看中了粘胶和锦纶这两种纤维,了解这两种化学纤维的生产流程,并收集了设备制造的资料。回国后正值编制第二个五年计划,就在“二五”计划中列入了拟从苏联进口成套设备建设4个大型化纤厂:一个锦纶厂、两个粘胶短纤维厂和一个粘胶长丝厂。随即派计划司司长罗日运、化纤专家孙君立和翻译黄克复,参加由李富春副总理率领的政府“二五”计划代表团赴苏谈判。临行前,钱之光嘱咐罗日运、孙君立、黄克复说:“你们的主要任务是谈好化纤设备进口问题。粘胶纤维厂要以苏联在远东新建的大厂为样板,规格、设备要相同的,其他的按代表团安排去谈。”可是到了苏联,安排与罗日运等谈判的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的纺织专家组,只谈关于“二五”计划的制定方法和依据等一些细节问题,避而不谈化纤厂成套设备问题,要罗日运等同基建设计和成套设备供应单位商谈。虽然后来与成套设备供应单位谈妥了这个问题,但双方政府谈判结果传达下来,苏方以中国对苏贸易有逆差,而对民主德国贸易有顺差为由,让中国向民主德国订购。罗日运等回国后,将这一情况向钱之光汇报。钱之光虽没有说什么,但可以看出他的失望与无奈。后经周恩来总理批准,1956年按计划从民主德国引进年产5000吨的粘胶长丝(俗称“人造丝”)成套设备和年产380吨的锦纶长丝实验设备,建设了保定化纤厂和北京合成纤维实验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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