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本周要闻
迎接建党九十周年《钱之光传》摘登(二十九)
时间:2015-02-04 22:32:44      
    钱之光在集中精力组织领导国内纺织工业建设的同时,还积极配合我国对外经贸友好合作,服务外交大局,积极开展纺织援外工作,帮助第三世界国家自力更生发展民族经济。

    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和缅甸,与印、缅两国共同倡导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由于国内依靠自己的力量成功设计制造了接近当时世界水平的棉纺织设备,并展开了大规模的棉纺织厂建设,引起了国际上的关注,因此在与缅甸总理吴努会谈时,吴努向周恩来提出了帮助他们建设棉纺织厂的要求。吴努说:“缅甸曾向美国借债办了一家纺织厂,并由美国专家设计。因缅甸棉花纤维短而粗,不能纺20支纱,所以需要进口美棉。成本高而产品质量差,产量低,这家工厂连年亏本。纺织品不能自给,人民衣着仍然困难。现在我们打算招标建设第二家纺织厂,但如果不能用缅甸棉花,工厂也不好运转。”周恩来回答说:“我们可以派专家到贵国来看看棉花。”

    周恩来回国后,就布置纺织工业部和农业部一起组成纺织技术访问小组去缅甸进行实地考察。钱之光立即责成纺织设计院选派几名技术骨干同农业部的同志一起去缅甸。技术访问小组考察后发现,缅甸不仅棉花短而粗,而且拟建厂的地点气候炎热,湿度大。钱之光听了纺织技术小组的汇报后指出,这个援外项目是我国纺织工业第一个援外项目,也是我国工业部门的第一个援外项目,事关国家的声誉,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为此,纺织设计院抽调了30余名技术骨干组成综合组集中办公。

    为了摸清缅甸棉花的纺纱性能,技术人员先用带回的缅甸棉花进行试纺,取得所需参数,并据此制订了合理的工艺条件和应选用的国产棉纺设备。针对缅甸气候炎热、湿度大的特点,技术人员在空调工程设计方面打破常规,采用特殊的方法,做到了防暑去湿,保证生产能正常稳定运行和有良好的操作环境。这第一个援外项目在投标成功后,仅用两年时间就建成投产。由于采用当地棉花,工艺合理,成本低,成纱质量好,产品供不应求,车间内的操作环境又好,工厂连年赢利,缅甸当局对此大为称赞,不少资本主义国家也纷纷派人去参观。这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曾经落后的旧中国,解放后仅仅8年时间,就能出口成套技术设备并一举成功,世人以惊异的眼光注视着新中国。陈毅在访问缅甸时曾参观过这座援建厂,对该厂留下深刻印象。1962年在广州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陈毅表扬了这一成就,称赞中国的技术人员、知识分子为祖国争了光。陈毅还亲自对李竹平讲:“你们工作做得好,我们的外交工作就好做。我们是靠你们‘吃饭’的”。

    1967年,我国帮助缅甸建成了密铁拉棉纺织厂,1978年,又帮助该厂完成了4万锭的扩建工程。该厂从1978年开始,连续4年获得“缅甸第一工业部模范厂”的称号和奖励。据缅甸仰光大学经济系师生关于建厂经济效果的调查,中国援建的密铁拉纺织厂与规模相仿的两个资本主义国家援建的厂相比较,投资节省1/2~2/3左右。1980年,我国又援助缅甸建设瑞洞涤棉纺织厂,规模为4.1万余锭,600台63英寸宽幅织机。这个厂不仅建设进度快,而且质量好,纱、布的单产和总产量都超过了设计水平。缅甸第一工业部部长丁瑞准将说:“这个厂的建设总工期在缅甸建厂史上是最短的一个。”并说:“我们和许多国家合作过,和中国的合作项目都是成功的,而瑞洞纺织厂则是最成功的一个。”

    在我国第一个援外项目成功后,朝鲜、越南、蒙古、柬埔寨、斯里兰卡、也门等亚洲6国也都要求我国帮助建设纺织厂,先后共援建了12个纺织成套项目,形成第一个援建高潮。1964年周恩来访问非洲14国,并宣布了我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的八项原则,深受亚、非、拉广大国家和地区的赞扬和欢迎,使援外工作出现了第二个高潮,仅1964~1965两年间,我国就承接了12个国家20个纺织成套项目。1971年我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后,我国的国际威望越来越高,要求我国帮助建设纺织厂的国家也越来越多,1972年又形成了一个高潮,这一年共承接了11个纺织工业项目。截至1981年,我国纺织工业共承担了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欧洲35个国家的82个纺织工业项目,累计建设规模达到棉纺129万锭、棉织机2.8万台、棉印染生产能力1200万米,以及相当数量的毛纺织、麻纺织、针织、制线工厂。

    钱之光始终把援外任务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对待,不论哪个国家、哪个项目、规模大小,都处处为受援国着想,从受援国的实际出发,真心诚意地帮助受援国发展民族经济。正由于如此,我国纺织工业的援外项目绝大多数是成功的,对受援国发展民族经济,增加收益,满足人民的消费需求,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使我国在国际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纺织中国在线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纺织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纺织报,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获得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纺织中国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纺织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775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