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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塑料粗纱筒管》行业标准(送审稿)专家审查会召开
时间:2015-12-22 10:29:21    来源:纺织器材  

2015年12月18日,由全国纺机标委会纺织器材分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塑料粗纱筒管》纺织行业标准(送审稿)专家审查会在陕西咸阳召开,对由浙江三友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塑纺器材厂、国家纺织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西)和陕西纺织器材研究所联合起草的《塑料粗纱筒管》纺织行业标准进行审查。参加审查会议的有东华大学、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双弘纺织有限公司、宝鸡九州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五环集团有限公司、西北一棉纺织有限公司、咸阳华润纺织有限公司、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太平洋机电集团上海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和无锡市明达纺织器材有限公司的11位专家。

会议由全国纺机标委会纺织器材分会第一届委员会赵玉生秘书长主持。他表示,《塑料粗纱筒管》纺织行业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虽已反馈了一些意见,仍需到会的使用与制造企业等行业相关单位专家严格技术把关,以保证标准的适用性,希望与会专家能够畅所欲言。

审查会上,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侯水利高工介绍了标准的任务来源、编制原则、工作过程,及主要技术要素的确定等情况,并针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反馈的9条意见的处理情况作了解释。与会专家对标准的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等条款逐句逐字进行了认真、细致、严谨的审查。如:南通双弘纺织有限公司的专家针对该公司粗纱筒管跳管问题,认为是筒管质量偏轻,提出应在行标中增加对公称质量偏差的规定。这一问题引起了与会专家的激烈讨论,最终认定跳管与筒管质量无关,而是管体跳动的误差过大引起;但为了保证同批粗纱筒管产品质量的一致性,仍增加了同批粗纱筒管质量偏差为公称质量的±2%,并采纳了多条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与会专家对标准起草工作组所做的认真细致的工作予以认可,认为标准编制充分考虑到满足技术发展和生产的需要,体现对行业产品升级的技术支撑,一致通过了对该标准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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