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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蓬莱环保局严格监管印染企业
时间:2015-01-27 08:51:44      

  本报讯 为全面提高水环境质量,日前山东省蓬莱市环保局从总量控制、严格排水报告制度、签订环保责任书三方面入手,对印染企业进行严格环境监管。

  一是总量控制。印染企业外排废水必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进行外排,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控制在总量要求以内,不得超标、超量排放。一旦检查发现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或者浓度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环保局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是严格排水报告制度。印染企业排放废水之前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待环保部门检验达标后准许外排,不达标一律不准排放。任何企业不得私设排污口,一家企业只允许设置一个排污口,排污口要安装污水流量计。

  三是签订环保责任书。环保局与印染企业签订《做好环保工作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以下七大方面:一是不擅自增加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二是严格按照污水处理能力组织生产,不自行扩大生产规模,不擅自更改生产工艺;三是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施行总量控制、达标排放,坚决执行排水报告制度;四是做好废水处理运行记录、完善自查自测、建立规范的药品消耗台账制度;五是加强原料卸载、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六是不擅自弃置、倾倒或处置危险废物,对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法依规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七是自觉遵守承诺书内容,一旦违反自愿接受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环境民事赔偿。  (嘉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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