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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延长部分产品生态标签标准有效期
时间:2015-01-29 18:26:14      

  根据“生态标签框架指令”,欧盟委员会为很多特定的产品制定了一系列授予欧盟生态标签标准的决议,这些决议中须遵守的评估和验证要求,部分将于2013年中或2013年年底失效。因此,欧盟委员会已经开始着手评估这些决议目前建立的生态标准以及相关的评估和验证要求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鉴于这些决议修订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延长这些决议规定的生态标准及相关的评估和验证要求是合理的。因此,2013年6月19日,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委员会决议2013/295/EU,为了延长某些产品欧盟生态标签标准有效期而修订以下决议:2006/799/EC、2007/64/EC、2009/300/EC、2009/543/EC、2009/544/EC、2009/563/EC、2009/564/EC、2009/567/EC、2009/568/EC、2009/578/EC、2009/598/EC、2009/607/EC、2009/894/EC、2009/967/EC、2010/18/EC和2011/331/EU ,延长了某些产品欧盟生态标签标准和相关的评估和验证要求的有效期。

  其中,鞋类产品被修订的决议号为2009/563/EC,修订后决议有效期为(截止到) 2015年6月30日;纺织产品被修订的决议号为 2009/567/EC,修订后决议有效期为(截止到) 2014年6月30日; 床垫被修订的决议号为2009/598/EC,修订后决议有效期为(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纺织地板覆盖物被修订的决议号为2009/967/EC,修订后决议有效期为(截止到) 2015年12月31日。

  □ 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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