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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治污令印染企业铭记环保
时间:2015-01-27 01:46:44      

    本报讯 昨天上午,县环保局把一份《限期治理事先告知书》送到位于湖塘街道的绍兴县士林印染有限公司,责令停产整治,在8月31日前完成限期治理,这是我县第7家被“末位淘汰”的印染企业。

    记者了解到,绍兴县士林印染有限公司在生产正常情况下,今年4月份排入城镇管网污水的水样经检测,COD浓度平均为2365mg/L,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关于“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进管浓度在所有印染企业中排位最高。

    “现在后悔都来不及了,我们已经在着手整治,目前已经投入20多万元。”“士林印染”有关负责人接到通知书后告诉记者,他们污水预处理设备当初设计时存在缺陷,如今已请来设计人员进行修改。

    铁腕治污,利剑出鞘。今年1-4月,县环保局共处罚企业26家,其中责令停止违法生产企业3家,限期治理企业10家,共处罚金额131万元;发出13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仅4月份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3份。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作出高限处罚。同时继续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即按月平均进管浓度从高到低实行末位停产整治。来源:绍兴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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