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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在宁波可获就业补助
时间:2015-02-06 12:16:14      

  本报讯 为吸纳高层次毕业生人才来浙江宁波就业,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浙江省宁波市政府日前首次实施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政策。

  据宁波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政策执行期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凡被中小微企业录用、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同一家企业的宁波生源毕业生、非宁波生源硕士以上研究生、与宁波签订人才智力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申报一次性就业补助。

  根据宁波市政府的规定,一次性就业补助政策标准为:大专毕业生补助标准为3600元,本科及以上为6000元。(姜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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