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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时间:2018-02-02 10:12:13    来源:中国纺织报  

  本报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强化全面质量管理,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推动广大企业和全社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意见》提出,要按照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总体部署,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力争通过3~5年努力,使我国质量认证制度趋于完备,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意见》明确了六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创新质量管理工具。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打造中国质量管理“工具箱”。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推广质量管理先进行业及企业的成果经验。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开展百万家企业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开展中央企业质量管理“领跑者”行动,带动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开展社会化、群众性质量服务行动。

  二是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带动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升级。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质量诊断增值服务,推进创新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新型管理体系认证,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支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培训服务,全面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为广大企业树立质量提升的示范标杆。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开展万家企业质量认证现状抽样调查,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支持各部门、各地区建设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三是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完善强制性认证制度。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产业成熟度,建立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引入“自我声明”方式,鼓励企业加快提质升级。创新自愿性认证制度。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创新质量标准管理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支持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凡已建立国家统一认证制度的,不再设立类似的合格评定项目。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活动应遵循通用准则和标准,逐步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全面清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快向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制度转变。加快建设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清理涉及检验检测能力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鼓励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简化规范认证机构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完善认证机构审批程序,积极推动“五减”(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严格从业机构资质认定标准,确保从业主体具备相应资质能力。

  四是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健全认可约束机制。创新认证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认证信息,建立健全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完善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活动的激励措施,出台质量认证责任保险、获证企业授信等政策。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推行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五是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制定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联盟,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促进行业机构改革发展。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强化认证活动的第三方属性,加快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充分依托区域型综合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型产业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提升对新能源、碳交易等领域的支撑服务能力,形成以检验检测认证为“连接器”的产业聚合新模式。构建服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通用检验检测认证体系,打造军转民、民参军的能力验证“直通车”。

  六是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构建认证认可国际合作机制。提高国内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开放度。有序开放检验检测认证市场,提高引资引智引技的质量效益。加快我国检验检测认证“走出去”步伐。鼓励支持国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拓展国际业务,加快推动国际互认,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提升我国认证认可国际影响力。积极参与和主动引领认证认可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向国际社会提供质量认证“中国方案”,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认证品牌。

  此外,《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综合保障、宣传引导、督促落实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强调各地方、各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

  (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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