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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绍兴全面封堵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
时间:2016-06-13 10:30:28    来源:纺织印染服装资讯平台 综合《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绍兴网络电视台》《绍兴日报》整理发布  
近日,绍兴市召开工业园区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对全市工业园区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作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包括工业小区、集聚区)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问题底数摸清、治理措施到位,河湖水质提升、整体环境改善,为建设生态绍兴创造积极条件,为实现今年“勠力同心、清污夺鼎”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绍兴市工业园区污染迎来彻底整治。近日,绍兴市委办、市府办下发《工业园区污染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业园区(包括工业小区、集聚区)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方案明确,绍兴市将对工业园区污染开展八个方面的排查与整治:
包括园区“清三河”反弹情况、内部公用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排污(水)口、畜禽养殖场污染隐患、环境违法行为、环境面貌、落后产能和“低小散”块状行业及企业内部污水管网设施等。
记者梳理发现,这八方面的整治,要求都十分具体,且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责任单位。比如对园区内部公用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的排查与整治,要求加快推进公用污水管网延伸至园区每一家工业企业;对管网老化、破损、淤塞、雨污混接等问题进行整治,杜绝跑冒滴漏发生。在园区排污(水)口排查与整治中,要求全面封堵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对重污染企业设有雨水口的实施规范化整治监控,所有雨水口进行标牌标识。
值得关注的是,对园区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将依法实施“五个一律”。
方案明确,重点打击园区内企业废水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漏排、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违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
对环境违法行为限期内自查自纠不到位的,一律实施强拆;
不构成犯罪的,一律在规定的幅度内依法从重实施经济处罚;
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涉及党员、干部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一律在媒体公开。
此外,还将对工业园区周边河道水质断面进行布点,每月进行水质监测考核、排名通报。
此次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验收等四个阶段。除工程项目原则要求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外,其他整治任务要求在本月底前全面完成。
据了解,为确保整治行动的推动,我市将组建三个工作督导组,督查指导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限期督办,并纳入对各地“五水共治”年度考核内容。通过此次整治,要做到问题底数摸清,治理措施到位,河湖水质提升,整体环境改善,群众感到满意,为实现今年“勠力同心、清污夺鼎”目标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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